一般課程退費辦法 

如有相關需求,請詳閱下方課程退貨辦法



課程若遇到報名後,因相關原因無法參與課程者,請依下列規定申請辦理退費。

 

一、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無法上課,依下列情形辦理退費: 
1. 一般情況 
A. 自繳費後至上課 60 天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 80%
B. 自繳費後至上課 59~8 天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 70%
C. 自繳費後至上課 7~1 天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 60%
D. 開課後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不予受理


*上述計算以實際天數計(含例假日),不以上班日計。
 *以上退費金額未含銀行匯款手續費,需另計之。

  
2.特殊情況
A. 奔喪:但限直系親屬或三等親內,且提供相關證明
B. 學員本人因重病住院或感染流行性疾病﹙需附中央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之 醫院出具之證明﹚無法上課,
如於開課前發生,所繳費用全額退還;已上課後, 則依尚未授時數比例退費。
C. 本會因招生不足致無法開班、經資格審查後無法參與課程等因素

3. 本辦法不適用專業訓練課程,專業訓練課程依各專業訓練課程退費辦法辦理。 

 

二、若逢強烈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依照台北市政府人事行政局宣佈停止上班之公告狀況,承辦人會以簡訊與電話通知課程延期或取消

 

三、退費辦理方式: 
1. 退費申請需填寫「退費申請表」,填寫後將紙本連同發票正本,傳真、親送或郵寄(信 封上註明課程退費申請)以下資訊:
地址: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24巷11號1樓 
收件人:今威廣告行銷有限公司 
2. 退費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於收到退費申請相關表格報後 10 日內匯入指定帳戶。